2026年10月19日更新: Bundestag (German Federal Parliament,德国联邦议院) 已于2026年10月8日对政府提交的 2026年年度税法草案进行一读审议,并在一小时辩论后将其移交各委员会。该草案列为 BT-Drucksache 21/8283 (Bundestag printed matter,联邦议院印刷文件);与此同时,所得税改革法草案也已进行一读审议。财政委员会已将2026年年度税法的公开听证会定于2026年11月2日举行。
Bundesregierung (Federal Government,德国联邦政府) 已将2026年年度税法草案提交 Bundestag。政府草案包含众多单项规定,按照 Bundesregierung 的说明,这些规定主要具有技术性,且在主题上彼此之间没有关联或仅部分相关。其中被重点提出的修改,尤其包括拟提高补缴税款利息和退税利息。
2026年年度税法政府草案
Bundeskabinett (Federal Cabinet,德国联邦内阁) 已于2026年8月12日通过2026年年度税法政府草案。该草案于2026年8月14日依据 Art. 76 Absatz 2 GG (Article 76(2) Basic Law,德国基本法第76条第2款) 提交 Bundesrat (Federal Council,德国联邦参议院),并在那里列为 Bundesratsdrucksache 447/26 (Bundesrat printed matter,联邦参议院印刷文件)。牵头部门为 Bundesministerium der Finanzen (Federal Ministry of Finance,德国联邦财政部)。根据草案开头文字,该法属于须经同意的法律,因为 Bundestag 应当“经 Bundesrat 同意”通过该法。
Bundesrat 已在其2026年9月25日第1068次会议上就该草案发表意见。Bundesregierung 于2026年9月30日以反意见作出回应,并同意了各州的部分要求。同样在2026年9月30日,政府草案被提交 Bundestag。
Bundestag 已于2026年10月8日对该草案进行一读审议,并在一小时辩论后将其移交各委员会。
提高补缴税款利息和退税利息
利率拟自2027年起上调
草案的核心内容之一涉及税款补缴和税款退还的计息。若事后须缴纳税款,将向纳税人征收补缴利息。自2019年以来,利率为每月0.15%;这相当于年利率1.8%。
自2027年起,鉴于自2022年以来利率水平显著上升,月利率拟提高至0.3%。由此得出的年利率为3.6%。该上调拟写入 § 238 Absatz 1a AO (Fiscal Code,德国税收通则),并适用于自2027年1月1日起的计息期间。
根据拟提高税务利息的安排,预计到2031年将带来超过6亿欧元的额外收入。该数据涉及利息变更的财政影响,并不取代对具体税务个案问题的审查。
退税计息保持同步
拟定利率并非仅适用于补缴利息。它同样拟适用于纳税人在税款退还时取得的退税利息。由此,税款补缴与税款退还之间的计息同步性得以保持。
根据 Abgabenordnung (AO, Fiscal Code,德国税收通则),税款补缴和税款退还的计息期间原则上自税款产生所属日历年度结束后15个月开始。
草案中的其他税法修改
居住在欧盟和欧洲经济区国家的子女免税额
另一项拟定法律修改涉及居住在欧洲联盟另一成员国或适用《欧洲经济区协定》的国家的子女。对于这些子女,今后在父母纳税时拟给予未扣减的子女免税额。
该修改源于 Europäischer Gerichtshof (ECJ, Court of Justice of the European Union,欧洲联盟法院) 的一项判决。法院曾认定,对于其子女居住在另一成员国的雇员,削减家庭补助和税收优惠构成对欧盟法的违反。此前,只有在根据子女居住国情况属于“必要且适当”的范围内,相关免税额方可扣除。
关于外国大股东的修改
草案还包含针对持有德国资本公司至少10%股权的外国大股东的规定。在这些情形中,拟作出修改,以便能够发现可能的滥用性安排。
根据 Bundesministerium der Finanzen 的说明,今后持股至少10%的有限纳税义务大股东将不再提前获得免税证明。相反,应在相关交易之后提交退税申请,以便能够在个案中事后审查可能的滥用性安排。
许可费、小额报酬和电子税务决定
此外,草案还拟提高对支付至境外的许可费放弃预提税扣缴时的免征限额。§ 50c EStG (Income Tax Act,德国所得税法) 下的免征限额拟由10,000欧元提高至100,000欧元。
此外,根据 § 50a Absatz 1 Nummer 1 EStG (Income Tax Act,德国所得税法第50a条第1款第1项),演出等活动的小额报酬免征限额拟由每次演出250欧元提高至500欧元。自2027年起,如纳税人拥有 ELSTER 账户,所得税评税通知以及异议决定通知应仅以电子方式送达。在这些情况下,将不再需要明确同意。
Bundesrat 各委员会还建议审查,是否针对 § 41c Absatz 4 Satz 1 EStG (Income Tax Act,德国所得税法第41c条第4款第1句) 下的申报义务,在工资税退还过高时引入微额豁免门槛。
研发税收补贴和最低税
2026年年度税法还规定对研发税收补贴作出修改。每家企业及每个研发项目可获得的研发税收补贴在国家援助法下的最高金额,拟由1,500万欧元提高至2,500万欧元。此外,拟为研发税收补贴的核定引入独立的时效届满中止规则。
草案还将在德国 Mindeststeuergesetz (Minimum Tax Act,德国最低税法) 中落实国际共识中的所谓“Side-by-Side Approach”。此外,还拟对条例授权作出调整。
不动产购买价和第一工作地点
对于已建成不动产的总购买价分摊,拟首次以法律形式加以规定。为此拟新增 § 6f EStG-E (draft Income Tax Act,德国所得税法草案第6f条)。此外,关于第一工作地点的相关期限拟缩短一半。
增值税集团纳税
另一项重要规定体系涉及增值税集团纳税。根据现行法律,若一家法人按照实际情况的整体图景,在财务、经济和组织上被纳入一家企业,则依 § 2 Absatz 2 Nummer 2 UStG (Value Added Tax Act,德国增值税法) 构成 Organschaft(税务集团)。迄今并未规定就税务集团法律后果的发生享有选择权。
政府草案拟在 § 2c UStG (Value Added Tax Act,德国增值税法第2c条) 中作出新规定。据此,税务集团的法律后果今后只有在作出明确声明时才发生。根据政府草案,该新规定应直至2030年1月1日才生效。
此外,还拟明确,根据 Europäischer Gerichtshof 和 Bundesfinanzhof (BFH, Federal Fiscal Court,德国联邦财政法院) 的判例,合伙企业也可以成为集团成员公司。因此,拟定规定可能对具有增值税集团纳税结构的企业集团具有重要意义。
扩大国际信息交换
与外国税务机关就通过在线平台取得的收入进行的信息交换拟予以扩大。此类信息已在欧洲联盟内部交换。通过2026年年度税法,该申报义务拟扩展至设立在第三国的服务提供者。
根据 Bundesministerium der Finanzen 的说明,政府草案不仅回应了欧盟法以及 Europäischer Gerichtshof 的判例。它还考虑了 Bundesverfassungsgericht (BVerfG, Federal Constitutional Court,德国联邦宪法法院) 和 Bundesfinanzhof 的判例。
立法程序中的其他要点
除重点修改外,草案还包含其他单项税务措施。其中特别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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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在 § 2c UStG 中重新规定增值税集团纳税,根据政府草案,该规定应直至2030年1月1日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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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德国最低税法中复现 BEPS “Side-by-Side Approa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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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ndesrat 各委员会请求审查未来在减税时考虑经营费用和 Werbungskosten(取得收入相关费用)的方式,必要时对小额金额设置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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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草案前言中的说明,即公民履行义务所需时间减少117,133小时,而 Bundeszentralamt für Steuern (Federal Central Tax Office,德国联邦中央税务局) 和 Informationstechnikzentrum Bund (Federal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entre,德国联邦信息技术中心) 将产生额外支出。
Bundesrat 提出了包括重新修订 § 15a EStG (Income Tax Act,德国所得税法第15a条)、留存收益优惠以及低值资产在内的要求。Bundesregierung 采纳的建议包括,将 § 20 Absatz 4a Satz 1 EStG (Income Tax Act,德国所得税法第20条第4a款第1句) 下的税收中性换股限制于托管账户持有的股票。此外,拟规定在 § 10 Absatz 3 Satz 5 AStG-E (draft Foreign Tax Act,德国对外税法草案第10条第3款第5句) 下的受控外国公司加回征税中相应适用 §§ 8c, 8d KStG (Corporate Income Tax Act,德国企业所得税法)。
政府草案还附有 Nationaler Normenkontrollrat (National Regulatory Control Council,德国国家规范控制委员会) 依据 § 6 Absatz 1 NKRG (Act on the Establishment of a National Regulatory Control Council,德国国家规范控制委员会法) 作出的意见,作为附件。部门草案中拟允许财政管理机关的人工智能系统使用个人数据的规定,已不再包含于政府草案中。部门草案还曾规定通过强制性电子邮箱实施电子账户扣押。
该法原则上应于公布次日生效。然而,个别条款拟具有追溯效力,其中包括第1条追溯至2020年1月1日生效,第28条追溯至2024年12月6日生效。后续进展取决于议会程序以及 Bundesrat 的同意;在进一步立法程序中,仍可能作出修改或补充。
常见问题
税款补缴利息何时拟提高?
利率提高至每个完整月份0.3%的规定,拟适用于自2027年1月1日起的计息期间。这相当于年利率3.6%。
这对受影响者意味着什么?
其税款补缴或税款退还需计息的纳税人,可能会受到较高利率的影响。根据 Abgabenordnung,计息期间原则上自税款产生所属日历年度结束后15个月开始。
较高利率也适用于退税吗?
是的,拟定利率应同时适用于补缴利息和退税利息。因此,纳税人在取得带息退税时,同样将获得拟定的较高利率。
2026年年度税法是否已经通过?
尚未通过。Bundestag 已于2026年10月8日对政府草案进行一读审议,并将其移交各委员会。在后续议会程序中,包括财政委员会审议以及 Bundesrat 审议在内,仍可能作出修改或补充。
对企业、投资者和私人个人的定位分析
2026年年度税法涵盖多项修改,可能对企业、投资者和高净值私人个人产生不同的税务影响。除拟将补缴利息和退税利息翻倍外,国际事项、电子行政程序以及跨境结构的处理尤其成为关注重点。
随着草案被移交各委员会,立法程序已进入进一步审议阶段。因此,对于税务定位而言,哪些规定在后续程序中保持不变,以及 Bundestag 或 Bundesrat 还会在哪些方面作出调整,可能具有决定性意义。MTR Legal Rechtsanwälte 在涉及国内和国际事项的税法问题上为客户提供支持;更多信息请见税法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