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隆高等法院的判决 – 案号. 19 U 71/24
科隆高等法院显著加强了商业代理商相对于企业的权利。在2024年9月23日的决定中,科隆高等法院明确表示,商业代理商在解除合同后无需归还已领取的补助金(案号. 19 U 71/24)。相应的合同条款构成了对商业代理商的不当损害。
当商业代理商与委托公司之间的合作终止时,可能会因为未付款项而引发法律争端。因此,在商业代理合同中详细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尤为重要。在合同设计时需注意遵循诚信原则,确保任何一方都不被不当地损害。否则,相关条款可能无效,正如法律事务所MTR Legal Rechtsanwälte,在商业法中进行咨询所警告的那样。
补贴在解除合同时需归还
这也反映在科隆高等法院的判决中。在这个案例中,一名商业代理商与一家保险公司签订了代理合同,其中包括支付补助的条款。根据合同条款,这些补助总额约为44,000欧元,如果代理合同因正当理由被解除,需予以归还。规定无论哪个合同方提出终止,均应归还。
最终,商业代理商决定解除合同。公司遂根据相关合同条款要求归还补助金。
科隆高等法院驳回归还诉讼
科隆地区法院驳回了归还诉讼,科隆高等法院在上诉中维持了该决定。高等法院认定,代理合同中的归还条款对商业代理商构成不当损害,因此根据德国民法典第307条第1项无效。
该条款规定,无论哪方终止合同,补贴均需归还。这对商业代理商而言是明显的不当损害,因为即便合同终止是由于公司不当行为引致,代理商也需承担归还义务。这违反了诚信原则,科隆高等法院如此指出。
不当干涉
法院进一步指出,即便是在正当的解除情况下,归还风险实际上也会对代理商造成压力,使其不敢行使解除权。这构成了对法律保障权利的不当干涉。高等法院裁定公司无权要求归还补助金。
通过这一决定,科隆高等法院还加强了商业代理商根据德国商业法第89a条的合同特别解除权。它明确指出,这一权利不应受到经济制裁的影响。
审查合同条款
因此,在合同设计中,尤其是企业方面,应确保归还条款被合理区分并区别对待解除合同的一方。如科隆高等法院的判决显示,若解除确实存在正当理由,则一概要求归还的不当条款即为无效。
使用类似条款的企业现在必须尽快检查和调整这些条款。否则可能失去索求权或引发法律纠纷。对商业代理商而言,科隆高等法院的决定表明,他们不应因为归还条款而放弃在有重要理由时解除合同的权利。
科隆高等法院的判决还显示,在合同设计中,双方重要的是要以公平方式处理,各方应恪守诚信原则。因此,现有合同条款必须,尤其在补助协议方面进行审查,确保条款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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