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遗产案件与欧盟继承法令
越来越多的遗产案件涉及国际背景,例如,因为遗嘱执行人拥有德国国籍,但他在退休后将生活中心转移到了西班牙。这类情况会影响到继承法,因为在欧盟的不同国家继承法的规定有所不同。在涉及外国的遗产案件中,必须考虑适用哪国的继承法。
冬天宁愿在阳光明媚的西班牙度过,而不是在湿冷的德国,或者在托斯卡纳享受春天,而不是在德国盼望第一缕温暖的阳光——许多德国国民实现了这样的梦想。特别是在退休后,他们在国外度过数周或数月,甚至在欧盟境外购置了一处房产。然而,往往没有考虑到这对遗产继承可能产生的影响,德国继承法可能不适用。在欧盟内,跨境遗产案件由欧盟继承法令规定哪一国的继承法适用,正如经济律师事务所MTR Legal Rechtsanwälte所指出的,他们在继承法方面提供咨询。
跨境遗产案件增加
跨境财产继承案件在欧盟内有所增加。原因包括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居住在不同的国家或遗嘱执行人在其祖国居住地之外在欧盟国家也有住房。根据欧盟继承法令,此类案件应适用遗嘱执行人最后通常居住地的国家继承法。如果居住地在德国,则适用德国继承法。但如果遗嘱执行人在西班牙也有住房并决定在那儿过冬,如果他在西班牙去世,则可能适用西班牙的继承法。
如果适用其他国家的继承法,这对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可能会有影响。例如,即使在西班牙,不同地区的规定也不同。在德国夫妇中广受欢迎的所谓柏林遗嘱在某些地区是允许的,而在另一些地区则不允许。在意大利也没有柏林遗嘱的概念。这意味着所作出的安排会失效,配偶不会成为亡故配偶的唯一继承人。这会有重大影响,因为此时适用法定继承顺序,有些国家的规定与德国不同。
不同的法定继承顺序
在德国,首先配偶和子女各继承一半,而在意大利或西班牙等国,配偶在遗产处理中受到不同对待,继承份额显著减少,而子女作为继承人的地位显著增强。
除此之外,各国的遗产法可能还有其他显著差异。除了法定继承顺序和继承份额外,强制份额请求权、赠与或收益权等方面也可能有重大差异。
这些及其他后果应由遗嘱执行人及早考虑,因为他还可以影响哪个国家的继承法应适用。他可以指明希望适用其国籍所在国的继承法。例如,一名通常居住在欧盟境外的德国国民可以在遗嘱中规定适用德国继承法。
避免双重征税
同样还应考虑,欧盟继承法令和其他国家继承法的应用也提供了可以利用的规划空间。例如,遗产税可能存在差异。
基本上,对于在国外的常住居民,需要注意避免双重征税。如果遗嘱执行人作为德国国民未在国外居住超过五年,其全部遗产在德国要缴纳税款,而且并非所有国家之间都存在避免双重征税的协议。
MTR Legal Rechtsanwälte在 国际继承法 方面拥有丰富经验,并且还在继承法的所有其他领域提供咨询。
我们欢迎您 联系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