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在税务债务中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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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登-符腾堡行政法院判决 – 案号 2 S 1297/24

 

GmbH 的一个优势是其有限责任。然而,如果 Geschäftsführer 未能履行其税务义务,情况可能会不同。如巴登-符腾堡行政法院2024年10月10日做出的一项判决(案号 2 S 1297/24)所示,Geschäftsführer 也可能需要承担个人责任。

 

Geschäftsführer 必须以一名合格商人和尽责经营者的谨慎履行其职责。其中包括如期缴纳税款和社会保险金的责任。如果 Geschäftsführer 违反其义务并缺乏应有的谨慎,不仅对公司负有内部责任,还可能对第三方承担以个人财产为责任的义务。这也包括了对公司税务债务的责任。经济律师事务所 MTR Legal Rechtsanwälte 解释道,该所不仅在公司法领域,也在税法领域提供咨询服务。

 

Geschäftsführer 的个人责任

 

巴登-符腾堡行政法院确认了一名 Geschäftsführer 对公司税款债务的个人责任。法院强调,Geschäftsführer 的职责之一是确保 GmbH 的财务管理能够按时支付税款,本案中特指营业税。

 

本案涉及一名前 GmbH Geschäftsführer 的个人责任。该公司拖欠某市约41,500欧元的营业税。这笔债务是在原告作为 Geschäftsführer 任期内产生的。在其辞去 Geschäftsführer 职务后,该市依据德国《税收法》第69条(AO)向其发出个人追责通知。

 

该前 Geschäftsführer(即原告)对此提出异议,主张相关税款在其任期后才到期,因其当时已无权影响公司运作,所以不应就这些税款承担责任。

 

退出公司后的责任

 

然而,这一主张未获支持。巴登-符腾堡行政法院确认该前 Geschäftsführer 对未缴税款负有个人责任。该法院特别指出,《税收法》第69条规定,如因代表机构(如 Geschäftsführer)故意或严重失职导致税款未能及时或完全征收,法人代表可被追究个人责任。

 

法院进一步解释,即使 Geschäftsführer 已退出公司,但若相关债务源于其在任期间的失职行为,仍可被追究责任。本案中,该 Geschäftsführer 未履行提供资金保障的义务。尽管 GmbH 起初有足够利润,但他未为未来税务负债设立储备。相反,他将入账资金转往其他账户,并向税务机关隐瞒了营业收入。

 

税款储备金

 

即使前 Geschäftsführer 提出 GmbH 在税款到期时已然破产的辩解,法院亦未予采纳。他的职责包括为税款支付建立储备,确保税款能够按时支付。法院进一步明确,责任不仅在于损失是否在任期内产生,还包括只要相关失职发生在任期内,即使后果在离职后才显现,亦可追责。

 

该判决表明,Geschäftsführer 负有广泛的职责,其中包括规范缴纳税金和社会保险费。即使已经卸任,Geschäftsführer 仍可能因任内失职而承担责任。

 

降低个人责任风险

 

为了降低个人责任风险,Geschäftsführer 应始终掌握公司的财务状况,及早识别潜在的支付困难。此外,须确保税款和社保费用的按时缴付。全面记录所有与财务相关的决策,尤其是在危机情况下,也极为重要,包括支付能力审查的会议记录、与税务顾问或银行的沟通,以及采取措施的证明文件。详尽的记录在争议(如责任通知)时可能具有决定性作用。即使 Geschäftsführer 离任,也应对公司的经济状况进行记录。

 

MTR Legal Rechtsanwälte 提供以下领域的咨询: 税务刑法 及税法的其他相关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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