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规定,财产价值在赠与税中需单独确定。这一点也体现在2023年7月26日联邦财政法院的判决中(档案号:II R 35/21)。
对于赠与,税法为近亲设定了赠与税免税额。目前,配偶和伴侣的免税额为50万欧元,子女的免税额为40万欧元。十年后可以重新使用这些免税额。税法在遗产和赠与方面提供的税务空间应得到最优利用。MTR Legal Rechtsanwälte为其客户提供一位在税法方面经验丰富的律师。
为了以税收优化的方式转移财产,应及早采取行动并及早请专科税法律师参与。BFH的程序显示,这对不动产的赠与更是如此。
在这里,原告在2012年从其父亲那里获得了一个不动产的共同所有权份额作为赠与。负责的税务局将不动产价值定为90,000欧元。由于儿子的免税额40万欧元未被超出,因此不征收赠与税。
五年后,父亲赠与儿子40万欧元。由于这是十年期限内的第二笔赠与,税务局计算了两次赠与的总价值。由于儿子的免税额此时被超出,税务局决定征收1万欧元的赠与税。在这一过程中,它考虑了2012年确定的90,000欧元的不动产价值。
对此,儿子进行了抗辩。该不动产在2012年已被高估。但由于没有需要缴纳的赠与税,他当时没有处理。现在,价值需要向下修正。如显示,儿子应早日寻求税法律师的专业咨询。律师早在2012年就可以向他说明,他应质疑该确定价值。因为这个价值在十年期间内的所有赠与中也被作为基础,BFH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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