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2年6月1日起,新的欧洲垂直协议豁免条例(Vertikal-GVO)生效。企业必须适应销售权中的一些新变化和调整。
新的垂直协议豁免条例(Vertikal-GVO)与新垂直指南一起于2022年6月1日生效。该条例规定了何时竞争限制是允许的或禁止的,尤其涉及到销售合同,MTR Rechtsanwälte经济律师事务所解释道。
根据《欧洲联盟运作条约》第101条第1款的规定,协议禁止产生明显的竞争限制或阻碍。根据垂直协议豁免条例,生产和供应链不同行业间的协议在特定条件下除外,如生产者与零售商之间的垂直协议。总体上仍保持不变。
前提是,供应商和买方都没有超过30%的市场份额门槛,并且没有存在严重的竞争限制。纵向价格约束和地域及消费群体限制的核心约束仍然存在。
在双重分销中有变化,当制造商不仅通过分销商而且直接向终端客户销售其产品时。仅当信息交换直接涉及垂直协议的实施或为了改善生产或销售时,才可能获得豁免。因此,双重分销的某些方面不再被豁免。
另一项变更涉及所谓的平等待遇义务。卖方承诺向其合同伙伴提供的条件应与第三方销售渠道(例如其他平台)或卖方的直接销售渠道(例如其自己的网站)的条件相同。根据新的垂直协议豁免条例,这些方面的一些必须根据《欧洲联盟运作条约》第101条逐案检验。
另一方面,某些限制将减少。这包括买方主动接触单个客户的能力或在线销售的某些点。
新的垂直协议豁免条例的其他方面涉及如竞争禁令、可持续性或商业代理人特权。
制造商和经销商应适应新规定,以避免罚款。在销售法律方面经验丰富的律师提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