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税务调查后,税务机关经常会进行估算加收。然而,这种估算可能严重高估,纳税人可以进行抗辩。
不清楚或不完整的会计记录在税务调查后经常导致税务机关进行估算加收,使受影响者面临补交税款。这种加收通常是夸大的,至少金额上不总是合理的,正如在税法方面有专长的经济律师事务所MTR Legal Rechtsanwälte所指出的。
然而,税务机关不能随意进行估算加收。联邦财政法院早在2018年2月26日判决中已明确税务估算的结果必须合乎逻辑、经济可行且合理(案号X B 53/17)。税务估算必须基于实际依据来确定税收基础。如果符合这些条件,税务机关可以在不适当的会计记录情况下设定安全附加税。在一个程序中,税务机关必须证明税务估算是可以理解的。
尽管有联邦财政法院的明确判例,税务检查员在估算时依然常常超出目标,所设定的安全附加税是不允许的。在德国明斯特财政法院的一次判决中就是如此(案号:10 K 261/17 K, U)。
在此案中,税务机关在一次税务调查中发现了一家公开店铺的会计缺陷,存在来源不明的隐蔽现金存款。唯一的股东对此解释称这些是其私人资产的存款。随后,检查员对股东的私人账户进行了分析,发现了资金短缺。这些金额随后被视为公司的额外收入,并同时视为对股东的隐蔽利润分配。
然而,明斯特财政法院对此不予支持。仅仅因为股东的资金来源不明,并不证明这是隐蔽利润分配。法院认为,由于资金来源不明,公司不应进行估算加收。
判决表明,并非所有的估算加收都是合理的。
MTR Legal Rechtsanwälte提供关于 税务调查和税务争议中估算加收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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