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款必须在使用条款中明确和易于理解
一般条款和条件 (AGB) 在软件许可协议的设计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它们必须被设计得清晰和透明。如果情况不是这样,受影响的条款可能无效,正如科隆高等地区法院在2023年7月28日的判决中所示(案号:6 U 19/23)。
软件使用可以授予许可。在此过程中,使用的范围和方式以合同形式约定。在这其中,起着重要作用的是固定了合同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一般条款和条件。AGB 受到内容控制。这实质上意味着它们必须被清晰和透明地表达。不透明的条款可能无效,正如商业律师事务所 MTR Legal 律师们解释的,他们在 IT 法律和软件许可协议设计方面提供建议。
违反透明度原则
科隆高等地区法院在其判决中明确表示,透明度原则并不仅仅存在于纸面上。在相关案件中,被告销售了一种医院软件,该软件通过一个集成的数据库来记录医院产生的数据,并将其提供给员工。她获得了专用数据库软件的使用权,允许她将其作为医院信息系统的一部分进行销售。在此过程中,她在 AGB 中临时使用了一个条款,其中提到:禁止使用第三方软件直接访问应用包所使用的数据库或间接访问数据库中存储的信息。一家同样为医院销售管理信息系统的竞争公司认为该条款违反了德国民法典第307条的不当歧视。如果医院访问此数据库时无法再使用其他供应商的软件,而没有违约于被告,她将事实上被挤出市场。
条款不明确且无效
科隆高等地区法院支持原告的立场。根据德国民法典第307条,该有争议条款是无效的,其使用是不公平的。这构成了对不正当竞争法第3a条的违反,因为它有可能显著损害消费者和其他市场参与者或竞争者的利益。
此外,法院进一步指出该条款不清晰且难以理解,因而根据德国民法典第307条第1款第2句已经无效。透明度原则适用于所有涉及到的 AGB,它要求条款的使用者尽可能明确、简单、准确地描述其合同伙伴的权利和义务。这意味着单条规定不仅要自身表达清晰,还要在与其他条款的上下文中容易理解。根据可理解性原则,条款应该使契约方可以在合理的程度内识别出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科隆高等地区法院进一步明确指出,条款的不明确性本身就可能导致其无效。在本案中,可理解性原则被违反,因为医院无法从该条款中判断出是否以及在何种程度上仍然能够访问自己的数据以在其他供应商的程序中使用。
条款提供了解释空间
此外,条款在其核心表述上已不清晰,并提供不同解释的空间。科隆高等地区法院指出,即使拥有无限制的全面使用许可,医院仍然无法识别他们是否允许使用其他供应商的软件访问数据库。因此,由于违反透明度原则,该条款无效,高等地区法院裁定。
判决展示了在编写 AGB 时精心、透明和易于理解的重要性,因为否则条款可能无效。这在软件许可时尤其需要注意。
MTR Legal 律师事务所拥有在设计软件许可协议方面的丰富经验,并建议在其他 IT 法律问题上提供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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