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税法中,适用四年期限的审计期。然而,如同2022年7月8日杜塞尔多夫财政法庭的判决所示,外部审计可以延缓期限的结束(案号1 K 472/22 U)。
企业审计对企业而言耗时且可能最终导致高额的补税。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在税法中适用四年期限的审计期。因此,在提交年度结束后,税务决定的更改仍有四年可能。然而,如果税务机关在期限即将届满前不久下令进行企业审计并及时进行初步审查行为,则审计期可以被延缓。经营重点之一是税法咨询的律师事务所MTR Legal Rechtsanwälte解释道。
杜塞尔多夫财政法庭需决定,是否因扩展外部审计和要求文件而延缓了2015年增值税的审计期。该案中原告是一家GmbH公司,他们在2016年夏天提交了2015年的增值税申报表,税务局对此表示保留同意。因此,四年的审查期限在2020年底时已届满。
税务局于2020年12月开始对2016年至2018年的增值税进行企业审计。2020年12月15日的信函中,审计员将审计期扩展至2015年增值税,并要求GmbH公司提供2015年的不同文件。
企业审计的完成最终显示出2015年高额的增值税补缴。公司对此表示反对并辩称,2015年增值税的常规审计期已于2020年12月31日结束。在2020年审计并未显示2015年开始的情况下,期限的结束并未被延缓。
GmbH在杜塞尔多夫财政法庭未能成功通过其辩论。虽然2015年的常规审计期原则上已于2020年底结束。然而,2020年12月进行的2015年外部审计却延缓了结束,因为要求文件属于可识别的审查行为,而不仅仅是单纯的准备行为,法院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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