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注册商标没有被认真使用,它们可能会失效。这也在2022年6月8日的欧盟普通法院(EuG)判决中得到了体现(案件编号:T-26/21, T-27/21, T-28/21)。
商标具有很高的价值。因此,更加重要的是要注册并保护它们。但是如果商标持有人不使用商标,商标保护可能会丧失,MTR Legal的律师Michael Rainer表示。
一个大型科技公司也在欧盟普通法院认识到,商标保护在未使用情况下会失效。该公司在1997年至2005年之间为某些计算机产品注册了一个作为欧盟商标的文字标志。
2016年,竞争对手在三个案例中向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申请撤销注册商标,理由是在2011年至2016年间,商标在连续五年内未被认真使用。EUIPO因此宣布商标失效。
对此,原商标持有人进行了反抗并向欧盟普通法院提起了诉讼。公司辩称,EUIPO在评估商标的认真使用时没有考虑相关公众的高度关注度。公司试图通过销售数据来证明这一点。
没有成功。公司未能证明商标在2011年至2016年期间对相关商品进行了认真使用,欧盟普通法院如是指出。虽然公司提交了包括证明文字商标广告成功的新闻文章,但这些文章较旧,并不适用于相关时期。
该判决显示,商标持有人必须证明他们使用了商标,以便保持保护。仅仅注册商标是不够的,它必须被认真使用。根据德国联邦法院的判例,举证责任在商标持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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