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户持有人追回42,000欧元——卡尔斯鲁厄地区法院判决,文件编号:2 O 312/22
近年来,在线银行诈骗导致的损失不断增加。尽管采取了一切谨慎和安全措施,网络犯罪分子仍不断设法盗取受害者的敏感银行数据,以掏空其账户。据《商报》2024年7月22日在线报道,联邦刑事警察局在2023年记录了90,000起诈骗案件,与前一年相比增长了14%。对于受害者来说,当他们发现自己的账户被清空时,当然是一个震惊。不过,很多情况下仍有可能从银行或储蓄银行追回款项。
网络钓鱼仍然是在线银行诈骗的最常用手段之一。受害者首先常常会接到看似来自其银行或储蓄银行的电子邮件或语音信息,在某种借口下被要求点击按钮或链接。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例如更新数据或继续使用所有账户功能。链接或按钮会将他们引导至一个与他们银行非常相似的网站。在这里,他们会被要求输入敏感的银行数据。绝不应响应这一要求。若果真如此,通常现已为时已晚,犯罪分子利用银行数据从受害者账户进行付款。
账户持有人仅在重大过失时承担责任
然而,在许多情况下,银行或储蓄银行必须为损失负责。因为账户持有人仅在其行为具有重大过失时才需承担责任。而重大过失应由银行证明。根据《德国民法典》第675w条规定,银行必须证明客户授权了支付行为,如果存在争议的话。德国联邦法院于2024年3月5日的判决(文件编号:XI ZR 107/22)确认了银行的举证责任,MTR Legal Rechtsanwälte律所在银行法方面提供建议。
同样,许多法院已经裁定,如果支付不是由账户持有人授权的,则银行或储蓄银行须承担损失赔偿责任。这适用于卡尔斯鲁厄地区法院(文件编号:2 O 312/22)。
罪犯出手122次
在卡尔斯鲁厄地区法院的案件中,罪犯特别大胆地在10天内从受害者的储蓄账户上进行了122次付款。当账户持有人注意到这些付款时,罪犯已经从他的账户中提走了约42,000欧元。罪犯使用了所谓的苹果支付支付方式。
由于他没有授权这些支付,账户持有人要求储蓄银行赔偿损失。他既没有设置苹果支付支付方式,也没有知情或故意激活它。此外,储蓄银行应该注意到频繁的扣款,这样才可以阻止未经授权的支付。
然而,储蓄银行拒绝承担损失。其主张是客户授权了这些付款,或者至少没有充分保护其银行数据免受第三方的访问。
储蓄银行需要承担责任
卡尔斯鲁厄地区法院支持了账户持有人的诉讼。储蓄银行必须赔偿他所遭受的损失。因为无法指责原告存在重大过失,从而允许罪犯访问其账户。
如何让罪犯获取到敏感的银行数据已经无法证明。可能他们通过网络钓鱼策略获取数据。法庭表示,欺诈者的手法越来越高明,伪造的网站往往让受害者难以辨认。不过也有可能是储蓄银行环境中的数据泄漏,导致罪犯获取到了敏感的银行数据。总之,没有证据表明账户持有人存在重大过失,因此储蓄银行必须赔偿损失,卡尔斯鲁厄地区法院判决。
MTR Legal Rechtsanwälte拥有丰富的 银行法 经验,并在客户与其银行的法律争端中提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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