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lip-Flop 现在是人字拖凉鞋的常用名称。因此,根据奥伯豪森第二高等法院(OLG Zweibrücken)的裁定,该商标必须被撤销 (案件编号:4 U 63/21)。
夏季,它们再次从衣柜中取出——由塑料或天然橡胶制成的轻便所谓的人字拖凉鞋。它们有各种颜色和图案,适合男女及儿童。相较于较为僵硬的名称“人字拖凉鞋”,Flip-Flops 已成为这种凉鞋的通用术语。这对注册商标 Flip-Flop 产生影响,后者根据 2022年3月25日奥伯豪森第二高等法院的裁定必须注销,MTR Legal 律师行解释道。
本案中的原告生产并在欧盟销售类似的凉鞋。她们要求德国商标“Flip-Flop”的持有人同意注销该商标。她们的理由是,该商标已发展为商品描述性名称,因此根据《商标法》第49条第2款第1号应当予以注销。对于其他由该商标保护的商品,由于没有使用,该商标也应被注销。
正如在一审中一样,该诉讼在奥伯豪森第二高等法院也取得了成功。奥伯豪森第二高等法院明确表示,所有注册商品的商标因失效根据商标法第49条可被注销。
关于“鞋类”商品组别,在一审过程中对商标持有人进行了带有专家协助的市场调查。调查显示,该商标已失去辨识力,成为“描述性鞋类”的通用称谓。这是由于商标持有人的行为或不作为所致。商标法第49条第2款第1号所规定的失效条件由此满足。只有少数消费者将“Flip-Flop”与某个特定公司的产品联系在一起。
奥伯豪森第二高等法院确认了一审判决并驳回了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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