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诈是经济刑法的核心组成部分。实际上构成欺诈行为时,必须符合不同的构成要件。
欺诈指控往往来得迅速且严重。被指控的董事会成员、经理和其他企业负责人应在面临欺诈指控时立即寻求在经济刑法方面有能力的律师的帮助,因为除了罚款,欺诈还可能导致最长五年的监禁,而特别严重的情况下可达十年。并非所有看似欺诈的行为实际上都构成欺诈,这一点由MTR Legal Rechtsanwälte的经济法和经济刑法专家律师Michael Rainer指出。
在外行人眼中,欺诈的说法很容易被提及,但在法律上,只有在符合不同条件时才构成欺诈。其中包括行为人故意误导他人,使其由于错误认识而处置自己或他人的财产,从而造成财产损失。
立法者在《德国刑法典》第263条中将欺骗定义为伪装虚假事实或歪曲、隐瞒真实事实。欺骗造成的错误是指由于虚假陈述受害人产生的误解,这种误解不符合现实情形。此错误必须导致受害人作出相关的财产处理。在经济刑法中,这通常表现为企业支付或受害人促成的合同签订。当财产处理导致受损方整体财产价值减少时,财产损失便已发生。此外,在实行犯罪行为时还必须存在故意。
这表明,欺诈的构成要件极其复杂,并为在经济刑法领域经验丰富的律师提供了众多有效的辩护切入点。除了刑事方面,民事法律层面的因素同样需要注意,因为还需防止可能的损害赔偿请求。
在MTR Legal Rechtsanwälte,经济刑法方面的经验丰富律师提供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