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商业银行不应该向其客户要求负利率。根据法兰克福地区法院的判决,相关条款是不可接受的(案号:2-25 O 228/21)。
长期的低利率环境促使许多银行和储蓄银行要求客户支付所谓的保管费。在银行法中是否规定了这样的负利率,在法律上是有争议的。法兰克福地方法院在2022年11月18日的判决中支持了消费者,判定德国商业银行错误地要求支付负利率,解释了在银行法领域有专长的经济律师事务所MTR。因此,MTR认为,银行要求负利率是错误的。
过去,一系列银行和储蓄银行开始要求负利率。这影响到了日常存款账户、活期账户以及储蓄存款。在欧洲中央银行已提高基准利率之后,负利率的问题可能已经得到解决。然而,客户被错误地要求支付费用,就如法兰克福地方法院所指出的那样,这依然是一个问题。
德国商业银行向新客户在50,000欧元以上的储蓄存款收取所谓的余额费。对此,汉堡消费者中心提起诉讼,认为这一做法违法。法兰克福地方法院认同这一观点。法院判决相关的保管费条款是不可接受的,因为它不合理地损害了客户。法院指出,征收负利率违反了对储蓄存款的法律指导方针。根据规定,应该是客户将钱存入银行并赚取利息,而不是反过来。法兰克福地方法院指出,通过征收保管费,银行不正当地将运营成本转嫁给了客户。
此外,这些条款也违反了透明度要求,因为它们只“隐藏”在脚注中,没有作为独立的存款模式提供给客户,因此客户无法做出选择。因此这些条款是不可接受的,德国商业银行不正当地征收了负利率。
类似于法兰克福地方法院,柏林和杜塞尔多夫地方法院也已经做出了裁决。根据法院的判决,客户有很好的机会从银行收回错误收取的负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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