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上涨的能源价格对许多企业构成了巨大的财务挑战。总经理们必须注意,必须及时提出破产申请。
根据公司法,经理或领导机构有义务在破产状态出现后立即,即最迟在三周内,提交破产申请。破产状态出现的原因是公司的资不抵债或支付无力。如果破产申请未及时提交,经理或领导机构将承担责任。
在新冠疫情期间,破产申请义务曾暂时取消。然而,现在许多企业因供应链问题和高能源价格而面临新的困难挑战。目前并没有再次取消破产申请义务。由于高额的责任风险,应该及时检查是否存在破产原因,并需要提交破产申请。MTR Rechtsanwälte的公司法顾问,Rechtsanwalt Michael Rainer表示。
在支付无力或资不抵债时,存在提交破产申请的义务。当流动资金不再足以履行支付义务时,即为支付无力。
决定支付到期的关键是支付到期协议或相应的法律规定。推迟到期的一种方法是延期。通过延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支付无力的出现。重要的是,进行延期并不一定需要与债权人达成协议,也可以推定发生。根据普遍的判例,推定延期是在债权人没有严肃要求偿还债务的情况下存在的。
当公司的资产不再能够覆盖债务时,即出现资不抵债,除非企业的持续经营是十分可能的。
为了避免即将到来的资不抵债,公司有多种选择。可以通过注入新的股本来确保资不抵债不会发生。另一种选择是将贷款债务转换为股本,以所谓的债转股形式进行。也就是说,债权人将其债权作为股本注入,从而实现资本的增长。同样,债权人的债务放弃也可以避免资不抵债的发生。
在破产法和公司法方面有经验的律师可以提供避免破产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