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资本交易的申报义务
国际贸易关系和跨境交易对众多企业来说是日常事务。然而,国际贸易也带来了各种申报义务。违反这些申报义务可能会受到高额罚款的制裁。解决办法可以是依据《外汇条例》(AWV) 提交自首声明。
根据《外汇条例》第67条的规定,对于超过12,500欧元的国际资本交易存在申报义务。这既包括向外支付,也包括从外接收的款项。申报义务旨在确保金融系统的安全。一般来说,即使没有刑事犯罪的嫌疑,例如洗钱嫌疑,也必须进行申报,MTR Legal Rechtsanwälte的经济法顾问Michael Rainer律师表示。
违反AWV申报义务的罚款
AWV申报必须在下个月的第七天之前提交给德国央行。若申报逾期,则视为未申报。违反AWV申报义务可能会导致罚款。如果申报错误或不完整,同样适用处罚。
不仅是现金支付需要申报,超过12,500欧元的转账、电汇、来自国外的支票或与国外客户的结算也应申报。即使没有需申报的交易,也应向德国央行报告。
公司和法人应认真对待申报义务。因为除了定期检查之外,违规行为在审计中也可能被发现。对于违反申报义务的行为,每次可被罚款高达3万欧元。因此,若公司未报告超过12,500欧元的资本交易,应立即采取行动。他们有权提交自首声明。
避免罚款和刑事起诉
通过提交自首声明,可以避免罚款或刑事程序。要实现这一点,自首声明必须符合一些条件。自首必须是自愿和完整的。它必须包括所有相关信息和未报告资本交易的数据。如果自首声明不完整,可能会导致其无效并继续面临罚款。据此,自首声明必须是自愿的。这意味着有关部门尚未就违规行为展开调查。
自首声明必须书面提交,并向相关部门,而不是德国央行递交。
在内容上,自首声明中未报告的交易应进行精准描述。同时,还应说明为何交易未及时申报。
自首声明可导致免责
如果自首声明及时提交并包含所有情况和相关信息,它可能导致免责。这样,当事人无需担心罚款或其他刑事后果。然而,自首免责仅适用于因疏忽违反申报义务的情况。此外,还应表明公司已采取充分措施以避免未来类似违规。
为了确保自首声明满足这些条件,应咨询专业律师,他们知道如何拟定自首声明以实现免责。同时要注意,自首声明可能导致当局对此前未申报的业务和交易进行补充审核。
正确行动
根据AWV进行自首声明是为避免对企业和个人制裁的重要工具,当他们未履行申报义务时尤为重要。关键是,自首声明不应向德国央行提交。德国央行也不应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被告知违规情况。因为首先,这并非自首声明,其次可能在最坏情况下导致行为被当局发现并展开调查,从而无法再进行自首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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