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是超过十年前的赠与,在遗产继承时也可能对其他继承人的权利产生影响。这一点在科布伦茨高等地区法院于2023年4月24日的判决中得到了体现(案件号:12 U 602/22)。
一旦遗赠人生前的赠与超过十年,通常在继承时不会影响其他继承人的权利。但如果赠与被视为一种装备,则即使在十年后仍会影响继承人的所谓强制份额补充要求,正如在继承法领域提供咨询的经济律师事务所 MTR Legal 所指出的那样。
在科布伦茨高等地区法院的程序中,遗赠人在去世时留下一个儿子和两个孙女,这两个孙女是她已故女儿的孩子。在一份公证遗嘱中,遗赠人指定她的儿子为唯一继承人。早在她去世前13年,她就将一处包含多套租赁住宅和商铺的房地产赠与其儿子。租金收入流入儿子的账户。
在遗嘱中没有被考虑的两个孙女,要求获得她们的强制份额。她们声称,房地产的赠与也应被考虑在内,因为根据《德国民法典》第2050条第1款,这一赠与被视为一种装备,即为了获得或维持生活地位而进行的赠与。
科布伦茨高等地区法院承认,带租约的房地产赠与往往被视为装备,但此案情况不同。法庭解释说,儿子在获得赠与时已经28岁,已婚,并创办了自己的公司。夫妻共同拥有可观的收入,足以在不依赖赠与的情况下维持一个合理的生活标准。因此,尽管赠与提高了生活标准,仍不被视为装备。高等地区法院决定,该房地产在孙女们的强制份额要求中不予考虑。
MTR Legal 律师办公室提供关于 继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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