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法院关于地理来源标识 – 案号:C-399/22
不得误导消费者关于产品的地理来源。因此,来自西撒哈拉的哈密瓜和西红柿不得标注为来自摩洛哥的农产品。此类标志是误导性的,违反竞争法,欧盟法院在2024年10月4日的判决中指出(案号:C-399/22)。
地理来源标识可能会令消费者对产品的特性产生特定的想法,例如质量或口味方面。这可能会影响他们的购买决定。因此,欺骗消费者关于产品来源的标识是误导性的,并被禁止,经济律师事务所MTR Legal Rechtsanwälte如此指出,该律所也提供竞争法方面的咨询服务。
来自西撒哈拉的哈密瓜和西红柿
在欧盟法院的此案中,涉及哈密瓜和西红柿,这些蔬果在西撒哈拉种植,但标注的产地却为摩洛哥。虽然摩洛哥控制了西撒哈拉的大部分地区,但仍有一小部分为独立区域。西撒哈拉的国际法律地位目前尚未明确。
在西撒哈拉也开展农业活动,其中包括在温室内栽培西红柿和哈密瓜。用于植物灌溉所需的基础设施主要由摩洛哥提供和资助。水果和蔬菜随后主要出口到欧洲,并标注摩洛哥为原产地。
关于产品来源的消费者误导
对此,一家法国农业协会提出反对。该协会向法国政府申请禁止从西撒哈拉进口哈密瓜和西红柿,因为摩洛哥被错误地标注为原产地。为了不误导消费者关于商品来源的信息,影响其购买决策,并考虑国际法,必须区分来自摩洛哥和西撒哈拉的产品,并明确标识这些货品。
法国农业协会的申请最终提交至欧洲法院。欧盟法院需要澄清,摩洛哥的原产地标识是否因欧盟与北非国家之间的联络协议而被视为合理,以及当货品以错误的原产地标识系统性进入市场时,欧盟成员国可以采取哪些保护措施。
西撒哈拉不是摩洛哥
欧盟法院明确指出,涉案的哈密瓜和西红柿仅在西撒哈拉收获,因此只应标注西撒哈拉为原产地。法官解释说,西撒哈拉不是摩洛哥的一部分,而是一个独立区域。根据欧盟法律,西撒哈拉是一个独立的关税区。任何其他原产地标识可能会让消费者误以为这些哈密瓜和西红柿来自一个与实际收获地不同的区域,消费者会被误导关于产品的实际来源。
此外,欧盟法院还明确指出,单个欧盟成员国不得单方面决定禁止进口不符合欧盟原产地标识规定的特定农产品。只有欧盟可以在共同贸易政策的问题上立法。可能的是在欧盟与摩洛哥的联络协议框架中协商相应的规定。
违反竞争法
如果消费者因错误的原产地标识被误导关于产品的来源,这构成对竞争法的违反。由于消费者可能将原产地标识与产品的积极特性联系起来,因此对于企业来说,保护原产地标识是一项重要资产。违反竞争法的行为可能会受到严厉制裁,可能导致警告、禁令诉讼或损害赔偿诉讼。
作为一家经济律师事务所,MTR Legal Rechtsanwälte拥有多年经验 竞争法 并代表其客户的利益,同时在防御以及执行警告、禁令和损害赔偿诉讼方面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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