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继承人几个月后才入住继承的家庭住宅,也有可能免除遗产税。如果有强制性理由,继承法允许例外。
继承法规定,如果满足特定条件,家庭住宅的继承可免税。MTR Legal Rechtsanwälte经济法律事务所解释说,如果出于强制性理由无法满足条件,仍可能免除遗产税。在法律争端中,应咨询一名继承法的律师。
免除遗产税的条件之一是,死者在继承事件发生前一直自住在家庭住宅中,继承人应立即(6个月内)搬入,并至少用于自己居住十年。然而,由于强制性原因,这些条件可能无法达成。如果因此与税务机关发生法律争议,应咨询一名继承法的律师。
正如慕尼黑财政法院的判决所示,即使没有满足条件,也可免除遗产税(案号:4 K 2183/21)。在该案中,死者在因健康原因必须搬入疗养院之前一直自住在家庭住宅中。为了支付疗养费用,她把自己的公寓临时出租。在这名女士去世后,她的女儿成为唯一继承人。然而,女儿无法立即使用家庭住宅,因为租赁合同还有两年。税务局因此对家庭住宅征收遗产税。
如同慕尼黑财政法院所判决的一样,这是不公正的。死者需要全日制护理,不得不出于强制性原因不再居住在家庭住宅中。财政法院指出,女儿的确希望自己居住在家庭住宅中,但受限于临时租赁合同。她因此因强制性原因无法使用该公寓。
此判决表明,在法律争议中咨询一名继承法律师是值得的。继承法的律师可代表客户与税务机关进行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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